通常来讲,抵押权在一般情形下是要比工资债权更有优先权的。
抵押权,就是说那债务人或者是第三人,不会把财产的占有给转移掉,就把这个财产当作债权的一种担保。
要是债务人没履行债务,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可以对这个财产优先获得清偿,这就是抵押权的作用。
那工资债权,其实就是劳动者因为劳动而应该得到的报酬请求权。
在破产程序里面,已经设定了抵押权的财产,那抵押权人就有权利对这个财产优先受偿,这样就能保障他们债权的实现。
不过,工资债权也有那么一点点优先性的。
就像在企业破产的时候,职工的工资这类债权,会在一定的范围内优先得到受偿。
总的来说,一般情况下确实是抵押权优先,但是具体到每一个案子,那可就得根据法律规定还有实际的案件情况来具体判断。
要是碰到具体的法律纠纷,最好还是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得到最准确的法律建议。
二、抵押权与工资债权优先顺序有何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工资债权优先于抵押权受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这是基于保护劳动者基本生存权益的考量。劳动者的工资是其维持生活的基本保障,相较于抵押权这种担保物权,法律赋予工资债权更优先的地位,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在企业破产等清算情形下,工资债权先于抵押权获得清偿。
三、抵押权与工资债权优先顺序法律依据是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工资债权优先于抵押权受偿。
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清偿职工的工资、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之后才轮到对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进行清偿。而抵押权属于普通破产债权范畴。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存权益,劳动者工资是其维持生活的基本来源,相较于抵押权人的经济利益,法律给予工资债权更高的保护顺位,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基本稳定。
当探讨抵押权和工资债权哪个优先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工资债权关系到劳动者的基本生存权益,在法律上有着特殊保障。而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有着其法定的实现规则。在企业破产等特殊情形下,工资债权往往优先于普通抵押权受偿。但若是存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特殊情况时,又会出现不同的权利顺位。如果您对抵押权与工资债权在不同场景下的优先顺序,以及在具体实践中的操作细节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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