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工伤赔偿调解开启时,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等参与其中。各方要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
调解组织会查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材料,来明确赔偿的事实依据。赔偿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个月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每月本人工资80%)等。
调解期间,围绕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要点协商。达成一致便形成有合同效力的协议。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经司法确认后申请强制执行。调解能高效平和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二、三级工伤保险赔偿调解不认可该怎么办
若对三级工伤保险赔偿调解不认可,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首先,可以要求继续调解。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再次沟通,明确表达自身诉求及不认可调解的理由,争取达成新的调解方案。
若再次调解不成,可自收到调解协议书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以证明自身应享有的赔偿权益。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赔偿事宜进行审理和判决。
三、三级工伤保险赔偿调解有哪些法律程序
三级工伤保险赔偿调解一般按以下法律程序进行:
1.申请调解:双方当事人可向调解组织,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提出调解申请。申请形式可以是书面,也可以口头。
2.受理:调解组织收到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若认为符合条件,予以受理;不符合的,说明理由。
3.调查事实:调解组织会对三级工伤情况、工伤保险缴纳、赔偿诉求等事实展开调查,可通过查阅资料、询问当事人等方式进行。
4.组织调解:召集双方当事人,依据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调解方案供双方协商。
5.达成协议:若双方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双方签字或盖章,调解组织盖章确认,协议生效。
6.履行协议:双方按调解协议履行各自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权。
当探讨三级工伤保险调解是怎样的问题时,除了了解调解的流程和方式,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调解达成后赔偿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这关系到伤者能否及时获得经济支持以进行后续康复治疗。另外,若调解未成功,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后,所需的时间成本和证据准备也是不可忽视的。在三级工伤保险调解的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如伤者存在旧伤复发等状况。如果您对三级工伤保险调解的后续执行、特殊情况应对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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