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未签合同如何索赔

最新修订 |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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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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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没签合同的农民工维权,首先要确定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等可作为证据。若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自用工第二个月至满一年前一天支付双倍工资。赔偿金额根据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计算,工作满一年视为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要保留工资条等证据,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应积极维权获赔偿。
农民工未签合同如何索赔
农民工未签合同如何索赔

一、农民工签合同如何索赔

1.要确定劳动关系,像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之类的证据,能证明你跟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呢。

2.要是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得给双倍工资哦。从开始用工的第二个月到满一年的前一天,每月都按双倍工资给。

3.算赔偿金额呢,得根据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来。工作年限从用工那天起算,满一年就相当于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一定要保留证据哦,像工资条、聊天记录、工作邮件之类的,以后维权能用得上呢。

5.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总之,没签合同的农民工得积极收集证据,去主张自己的权益,通过合法途径拿到应得的赔偿

二、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张了双倍工资时,计算方式通常为: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每月支付二倍工资。需注意的是,双倍工资是按劳动者正常劳动应得工资为标准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另外,主张了双倍工资有一年的仲裁时效限制,应在时效内及时维权。

三、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如何维权

首先要确定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保留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

然后进行工伤认定,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单位未申请的,农民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

之后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要求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需注意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维护自身应得的赔偿。

当聚焦于农民工未签合同如何索赔这一问题时,除了了解基本的索赔途径,还有一些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收集证据方面,除了工作记录、工资发放凭证,工友的证人证言也很关键。另外,若遇到用人单位恶意拖欠或拒绝赔偿,农民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进一步施压,还是借助法律诉讼手段强制解决?这些都是在索赔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实际问题。你是否是一名面临此类困扰的农民工呢?如果对于未签合同索赔的具体流程、证据收集方法或后续维权步骤仍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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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浏览 2025-04-14
农民工工伤如何索赔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1、标准:享受本条例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25个月的本人工资 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 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三、工亡保险待遇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6、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要求: (1)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 (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四、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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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未签劳动合同,能否赔偿
10w+浏览2023-09-13
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应如何索赔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应如何索赔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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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农民工未签劳动协议怎么样索要工资
48浏览 2025-04-10
农民工工伤怎么索赔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1、标准:享受本条例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25个月的本人工资 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 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三、工亡保险待遇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6、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要求: (1)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 (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四、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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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8.2w浏览2024-03-01
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应怎么索赔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应怎么索赔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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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农民工未签合同受伤算工伤吗
未签书面劳务合同的农民工受伤,若能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实质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条件,应认定为工伤。可通过工资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关系。工作时间和地点因工作受伤,常被归类为工伤。
0浏览 2024-10-10
农民工工伤能怎么索赔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br/>一、医疗保险待遇<br/>(一)医疗费<br/>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br/>2、要求:<br/>(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br/>(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br/>(二)伙食补助费<br/>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br/>2、要求:住院期间。<br/>(三)食宿交通费<br/>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br/>2、要求:<br/>(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br/>(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br/>(四)康复治疗费<br/>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br/>2、要求:<br/>(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br/>(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br/>(五)辅助器具费<br/>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br/>2、要求:<br/>(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br/>(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br/>(六)停工留薪<br/>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br/>2、要求:<br/>(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br/>(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br/>(七)生活护理费<br/>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br/>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br/>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br/>2、要求:<br/>(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br/>(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br/>(八)工伤复发的费用<br/>1、标准:享受本条例<br/>第二十九条、<br/>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br/>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br/>二、伤残保险待遇<br/>(一)伤残补助金<br/>1、标准:一级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25个月的本人工资 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21个月的本人工资<br/>2、要求:<br/>(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br/>(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br/>(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br/>(二)伤残津贴<br/>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br/>2、要求:<br/>(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br/>(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br/>(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br/>(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br/>(三)伤残补助金<br/>1、标准:五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br/>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br/>(四)伤残津贴<br/>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br/>2、要求:<br/>(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br/>(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br/>(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br/>(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br/>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br/>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br/>(六)伤残补助金<br/>1、标准:七级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7个月的本人工资。<br/>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br/>(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br/>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br/>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br/>(八)伤残津贴<br/>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br/>三、工亡保险待遇<br/>(一)丧葬补助金<br/>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br/>(二)供养亲属抚恤金<br/>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br/>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br/>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br/>4、供养亲属范围:<br/>(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br/>(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br/>(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br/>(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br/>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br/>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br/>(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br/>(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br/>(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br/>(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br/>(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br/>(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br/>(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br/>6、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br/>(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br/>(二)就业或参军的;<br/>(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br/>(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br/>(五)死亡的。<br/>(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br/>1、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br/>2、要求:<br/>(1)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br/>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br/>(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br/>(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br/>(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br/>四、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br/>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br/>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br/>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br/>4、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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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厂中一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索要工资
10w+浏览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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