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不能民事诉讼
1.要是属于行政诉讼那类能受理的案子呀,就得走行政诉讼那条道儿去解决,就像对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行为不乐意啦之类的。
2.要是涉及到刑事犯罪的案子呢,那得由刑事司法程序来处理哦,像盗窃啦、抢劫啦这类犯罪行为。
3.法律规定有仲裁前置的案子呢,就是有些纠纷必须得先经过仲裁机构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满意了才能去搞民事诉讼,比如劳动争议之类的。
4.要是没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争议呢,就像单位内部人事任免的决定这类啦。
总之呢,各种不同类型的纠纷得适用不同的法律程序,只有符合民事诉讼条件的案子才能进到民事诉讼程序里。要是不确定某情况能不能搞民事诉讼,最好去咨询专业律师哈。
二、不能民事诉讼的情况是否受法律特殊限制
是的,不能民事诉讼的情况受法律特殊限制。依据《民事诉讼法》,存在以下几类限制情形。一是不属法院受理范围,比如行政争议、刑事犯罪等通常应通过行政或刑事程序解决。二是不满足起诉条件,像原告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无明确被告、无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法院不予受理。三是受一事不再理原则约束,同一个案件已经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当事人又以相同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起诉的,法院一般不受理。四是法律规定在特定时间内不得起诉的,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不能民事诉讼的情况是否有法律特殊规定
是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不能民事诉讼的情况。一是不在法院受理范围的,如行政争议应通过行政途径解决;二是不属受诉法院管辖的案件,应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另外,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生效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且无新事实、新理由的,法院不予受理。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该期限内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比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特殊情况除外)。还有,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当我们探讨哪些情况不能民事诉讼时,除了前文提及的部分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状况值得注意。比如,在某些行政争议中,当事人不能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而应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特定程序解决。还有一些涉及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情况,未经仲裁程序,也无法直接进入民事诉讼。这些复杂的规定,让很多人在遇到相关问题时感到困惑。如果您对于哪些情况不能民事诉讼,以及后续可能面临的程序选择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彷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拨开迷雾,精准解答您的困惑,助您明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