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安全生产上,要是发包方把项目给没相应资质的承包方,出了安全生产事故,经营承包单位得和发包方一起对事故损害负责。
我曾见过这类案件例子,因为资质审查不严,最终双方都付出沉重代价。
2.债务方面,承包经营合同要是写明经营承包单位对原企业债务连带负责,那就得按约定来。
身边就有企业因合同约定不明,在债务问题上扯皮不清。
3.产品质量责任上,承包方产品有问题伤人,经营承包单位有过错,比如没做好监督,就要和承包方连带赔偿。
所以,连带责任得看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判定。
二、经营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有无法律时效
经营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存在法律时效,一般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民法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经营承包场景中,若权利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经营承包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后,需在三年内主张权利,否则可能面临对方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从而丧失胜诉权。不过,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例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经营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受三年诉讼时效限制,但有法定特殊情况可使时效重新计算。
三、经营承包单位担连带责任有无时间限制
经营承包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通常有时间限制。
在法律上,该时间限制可能涉及诉讼时效与保证期间(若以保证方式承担连带责任)。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权利人需在三年内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主张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
若属于保证方式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一般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经营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存在时间约束,当事人应在相应期间内主张权利。
在探讨经营承包单位在什么情况承担连带责任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当经营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后,其内部的责任分担是怎样的呢?一般而言,会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以及各参与方在具体经营活动中的过错程度等来划分。另外,承担连带责任是否会对经营承包单位的信用评级产生影响也值得关注,信用评级降低可能会在后续的经营活动中带来诸多不便,如贷款受限等。若你对经营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具体情形、内部责任划分细节或是信用影响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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