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里的担保时间,主要有约定和法定两种。
1.约定担保期间:在担保合同里,当事人能把担保的存续期限给明确写出来。要是约定得清楚,过了约定的时间,担保就失效。
2.法定担保期间:一般保证的话,债权人要是没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起诉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就不用再担责;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没在保证期间让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人也不用担。一般法定担保期间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六个月,不过要是有特殊规定,那就得按特殊的来咯。总之,得根据担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担保时间,这样才能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
二、民法典里担保责任范围是怎样确定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担保责任范围首先依当事人约定确定。若保证合同对保证范围有明确约定,如约定仅对主债权的一部分提供担保,保证人就依此部分承担责任。
若当事人对担保范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比如在借贷合同中,借款人未按时还款,除本金外,利息、逾期违约金等都在担保范围内。
在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中,也遵循类似规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涵盖法定的上述范围。这样规定既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又在无约定时为债权人提供全面保障,平衡了各方利益。
三、民法典里担保责任范围怎样确定呢
依据《民法典》,担保责任范围的确定方式如下:
首先,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若债权人和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中对担保责任范围有明确约定,如约定仅对主债权的部分金额、特定利息等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就按照该约定确定担保责任范围。
其次,若当事人对担保责任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这里的全部债务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例如,甲向乙借款,丙提供担保,未约定担保范围,那么当甲违约时,丙要对甲的借款本金、借款期间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乙为追讨债权产生的合理费用等承担担保责任。
在探讨民法典中担保时间是如何界定的这个问题时,我们深入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但担保时间的界定可能会因不同的担保方式而有所差异。比如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时间起算点就不尽相同。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而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你是否对担保时间的具体计算仍有疑问呢?若对于担保时间在不同情形下的准确界定等问题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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