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民事诉讼中,担保人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①一般保证责任: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有义务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先由债务人履行,债务人无力履行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
②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无先诉抗辩权。
③提供担保财产的责任:担保人可能需要提供特定的财产作为担保,如房产、车辆等。若债务人到期未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担保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总之,担保人在民事诉讼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其目的是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债务的履行。
二、民事诉讼中担保人免责情形有哪些
在民事诉讼里,担保人存在以下常见免责情形:
1.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免责。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4.债务转让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主合同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民事诉讼担保人责任承担有何法律界限
在民事诉讼中,担保人责任承担的法律界限主要依担保类型而定。
若为一般保证,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有法定情形除外。
而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此外,担保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期限也很关键,若债权人未在约定或法定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人可免责。
民事诉讼中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至关重要。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按约定承担代为清偿债务的责任。这不仅关乎债务的履行,更影响着各方的经济利益和法律关系。比如,若债务人拒不偿还借款,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而且,担保人承担责任后,还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若您在民事诉讼中涉及担保问题,对自身责任范围、追偿流程等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专家将为您详细剖析,助您明晰自身权益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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