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公司法下,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主要有:
出资不实: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可请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抽逃出资,债权人有权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人人格否认: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新公司法下股东如何保证权益
1.新公司法为股东权益保障提供了多种有效途径。股东可通过知情查阅、决策参与、利润分配、代表诉讼和退出公司等方式维护自身利益。
2.具体措施与建议如下:
对于知情查阅,股东应及时行使该权利,留存查阅申请证据,若遇公司拒绝,尽快向法院请求查阅。
决策参与方面,股东要积极参会,提前了解会议议程,做好发言准备,充分行使表决权。
利润分配时,若公司符合分红条件却不分红,反对的股东要及时提出回购股权要求,并保留相关证据。
代表诉讼中,股东发现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且公司怠于追责,要尽快收集证据以自己名义起诉。
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股东可收集公司困境证据,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及时收回投资。
三、新公司法下股东怎么保证权益
1.新公司法为股东保障权益提供了多方面途径。知情权、表决权、分红权和诉讼权等都是股东维护自身利益的有力武器。
2.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对于知情权,股东应积极主动行使查阅、复制相关资料的权利,若遇公司拒绝,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介入。
行使表决权时,股东要熟悉公司章程规定,在重大事项上积极参与表决,充分表达意见。
涉及分红权,当公司盈利却不分红时,股东可收集相关证据,按规定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面对诉讼权,股东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发现董事、高管侵害公司权益,先书面请求监事会等起诉,紧急情况下可直接起诉,维护公司和自身权益。
在新公司法下探讨股东在什么情况承担连带责任时,除了文中提及的常见情形,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要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另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这些复杂的连带责任情况,你是否还有疑问?如果想深入了解新公司法下股东连带责任的更多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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