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导致合同终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原合同约定较好的薪资福利,到期续签时降低了标准,劳动者不续签,单位应补偿。
若是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或因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法定情形导致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务派遣合同什么时候终止
劳务派遣合同的终止情形如下:
期满终止: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不再续签,合同即行终止。
约定终止:依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成就时,合同终止。
协商终止: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提前终止合同。
法定解除:
劳动者有过错,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出现经营困难等法定情形,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依法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劳动合同终止。
三、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续签:若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仍有需求,且劳动者也愿意继续工作,三方可协商续签合同。
2.终止:若不再续签,派遣单位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3.转为其他用工形式:如符合条件,可将劳务派遣转为直接用工等其他形式,但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保障劳动者权益。
总之,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的处理需遵循法律法规,充分保障各方权益,避免纠纷。
在探讨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终止是否有合同补偿金时,我们了解到具体情况需依据多方面因素判定。除了基本规定外,若派遣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导致合同终止的,一般没有补偿金;反之则可能有。那如果派遣单位降低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最终导致合同到期终止,补偿金该如何计算呢?还有,若因派遣单位原因未能及时续签合同,劳动者能主张哪些权益?对于这些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终止后补偿金相关的拓展问题,您若仍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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