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侵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若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两地法院都有管辖权。通常,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先立案的法院具有管辖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跨区域的商标侵权案件,可能会涉及到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等情况。在确定管辖法院时,需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总之,明确管辖法院对于商标侵权案件的顺利进行和有效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二、商标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有何特殊规定
商标侵权案件地域管辖有特殊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三、商标侵权案件管辖权异议如何处理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需按法定程序处理。首先,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法院会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若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法院会对上诉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审裁定。在处理期间,案件的实体审理通常会暂停,待管辖权确定后再继续。所以,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对裁定结果有异议及时上诉,以维护自身程序权益。
在了解商标侵权案件管辖是如何确定的之后,我们要清楚,商标侵权的法律纠纷处理中,管辖确定只是第一步。后续还可能涉及到侵权责任的具体判定标准,比如怎样算构成侵权,是仅仅使用了相似商标就算侵权,还是有其他更复杂的判定因素。同时,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也至关重要,是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还是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亦或是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来确定。如果你在商标侵权相关事务中,对管辖之外的这些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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