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由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领取条件后,将相关款项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
用人单位收到款项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给工伤职工。对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若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将其支付给工伤职工;若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留存在工伤保险基金中,待工伤职工符合领取条件时再行支付。具体领取时间和金额等细节,需根据当地的工伤保险政策及相关规定来确定。
二、领取工伤一次性补助和医疗补助有啥法律条件
领取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职工被认定为工伤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有伤残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依伤残等级不同,一级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等。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通常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前提也是认定为工伤且有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标准不同,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此外,职工必须已参加工伤保险。若用人单位未参保,相关补助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领取工伤这两项补助是否需满足特定法律条件
领取工伤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满足特定法律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在以下情形可领取:一是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二是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例如,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职工,若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者其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有权领取这两项补助。其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两项补助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医疗和就业权益,维护其生活稳定。
当我们聚焦于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和一次性医疗如何领取这一问题时,了解到领取过程需遵循特定流程。首先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但领取后,还有一些后续事项值得关注。比如,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后,工伤职工的旧伤复发,仍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还有,对于补助金的用途及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等,也存在不少疑问。若你对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和一次性医疗领取后的这些相关拓展内容有困惑,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消除你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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