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罚则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比如,主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定金最多约定20万。若收受定金方违约,需返还40万;若给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20万定金。需注意,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并用,当事人可择一行使。
合同违约除定金外的其他赔偿确定方式如下:
首先,看合同约定。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一般按约定执行,但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或增加。
其次,若合同未约定,赔偿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实践中,受损失方需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损失的存在、数额及与违约行为的因果关系。比如因对方违约导致的额外支出费用、利润损失等。
三、合同违约除定金外还需承担哪些法律赔偿
除定金外,合同违约方可能承担以下法律赔偿:
违约金:若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应按约定支付。不过,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
赔偿损失:违约方需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现有财产减少,间接损失指可得利益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继续履行:根据守约方要求,违约方在能履行的情况下,需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如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等,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害。
当探讨违约赔偿定金是如何确定的时,除了明确定金确定方式本身,还有相关联的要点需关注。一方面,定金数额有上限规定,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另一方面,若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价款或收回,而违约发生后定金罚则适用,那定金与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也值得思考。比如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你是否正面临涉及定金违约的情况呢?若对于定金数额上限的具体影响、定金与损害赔偿的具体计算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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