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房屋赠与什么时候生效
房屋赠与一般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时生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说,即便赠与合同已成立,在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在一定情形下可撤销赠与。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所以,受赠人要确保自身权益,应督促赠与人及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使房屋赠与真正生效。
二、房屋赠与未过户在法律上何时生效
房屋赠与未过户时,赠与合同一般自依法成立时生效。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只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就赠与事项达成一致,且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赠与合同即成立生效。
不过,未办理过户登记,不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即房屋产权仍归赠与人。在过户前,除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若属不可撤销情形,受赠人可要求赠与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三、房屋赠与未过户时赠与合同是否生效
房屋赠与未过户时,赠与合同一般是生效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并生效,不以房屋过户为生效要件。
也就是说,只要赠与人和受赠人就房屋赠与达成一致,且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赠与合同即有效。不过,在房屋过户前,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一般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在了解房屋赠与什么时候生效后,想必大家对这一法律行为有了基本认知。但房屋赠与生效后,还有不少与之相关的重要事项。比如,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房屋后,后续可能涉及房屋的转让、再次赠与等情况,这些操作在法律上有哪些具体要求和限制呢?又或者,赠与人在房屋赠与生效后,是否还能撤销赠与呢?若能撤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这些都是与房屋赠与生效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如果你对这些内容存在疑问,或者还想深入了解房屋赠与的其他法律要点,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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