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事实的确定主要依据以下几点:一是劳动合同,这是最直接的证据,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二是工资支付凭证,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发放情况,间接反映劳动关系。三是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证件,以及考勤记录等,体现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情况。四是工友证言,若其他工友能证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作为参考。此外,用人单位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也可能成为确定劳动关系的依据。总之,需综合多方面的证据来确定劳动关系事实,以保障劳动者的工伤认定权益。
二、工伤认定中确认劳动关系事实有啥方法
在工伤认定中,可通过以下方法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书证:劳动合同是最直接证据,若没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可证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也是重要书证。
人证: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能起到证明作用,但证人需出庭作证并接受询问。
工作相关证据: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与工作相关的业务往来文件、客户的证明材料等,都可作为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依据。收集证据时应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
三、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事实确定有啥法律标准
在工伤认定中,确定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其一,主体需合法,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其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其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认定时可参考以下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当我们探讨工伤认定所依据的劳动关系事实怎么确定时,要知道这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除了劳动合同等常规证明外,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都可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而且在一些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工友证言、工作中的相关文件等也能起到辅助作用。若因劳动关系事实认定不清而影响工伤认定,会给劳动者带来诸多困扰。你是否也在工伤认定中遇到了关于劳动关系事实确定的难题呢?如果对如何进一步收集证据、怎样准确界定劳动关系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拨开迷雾,理清思路,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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