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法人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企业经营,且企业实际受益,此时法人可能需与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二是法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三是法人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是企业法人分立,分立后的法人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这些情形下,债权人有权要求法人就相关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以维护自身权益。
二、企业法人借款超经营范围需担责吗
一般情况下,企业法人借款超出经营范围不一定担责。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也就是说,企业法人超经营范围借款,借款合同并不必然无效。
若借款合同有效,企业法人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还款等责任。只要该借款行为是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就受法律保护。
不过,若借款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企业法人要按过错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
三、企业法人担保借款需在哪些情况担责
企业法人为借款提供担保,在以下常见情况需担责:
一般保证: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并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企业法人作为一般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只要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企业法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若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企业法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企业法人有过错的,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当探讨企业法人借款什么情况承担连带责任时,除了常见的债务纠纷场景,还有一些特殊情形值得关注。比如企业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企业经营,但无法证明款项的实际用途与企业无关时,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如果企业法人在借款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人格混同行为,像财务、人员等方面界限不清,也会被认定承担连带责任。你是否在企业法人借款连带责任问题上有疑问呢?若对借款主体的认定、连带责任的范围界定等还有困惑,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帮你明晰其中的法律关系与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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