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人找的工人受伤谁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即雇主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提供劳务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若双方都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总之,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确定最终的责任承担主体。
二、工人找来的工人受伤赔偿责任如何界定
工人找来的工人受伤,赔偿责任界定需分情况讨论。
若形成劳动关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比如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该自然人找来的工人受伤,企业要担责。
若属于雇佣关系,根据《民法典》,一般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工人找来的工人受该工人雇佣,那么该工人作为雇主应担责;若存在第三人过错导致受伤,第三人与雇主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若工人找来的工人自身存在过错,可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总之,需结合具体法律关系、各方过错程度等界定赔偿责任。
三、工人找来的工人受伤,雇主是否担责
这种情况需分情形判断雇主是否担责。
若形成雇佣关系,即工人找来的工人也是受雇主雇佣进行工作,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若雇主存在选任不当、未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等过错,就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若工人找来的工人与该工人形成雇佣关系,和雇主无直接雇佣关系,通常雇主无需直接担责。但如果雇主存在指示过错等情况,也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
例如,雇主明知找来的工人无相应资质仍同意其工作致受伤,雇主有过错要担责;若工人私自找来他人工作,雇主无过错则可能不担责。
当探讨工人找的工人受伤谁承担责任时,这其中的责任界定较为复杂。除了主要责任承担方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注意。比如,如果受伤工人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可能会相应减轻责任方的赔偿比例。另外,若工作环境存在潜在风险但未提前告知工人,雇主方也可能需承担更多责任。你是否正面临此类困惑呢?对于工人找的工人受伤后的责任划分、赔偿范围或者责任减免等问题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剖析,理清责任归属,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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