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结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年限结束分住宅和非住宅两种情况处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土地使用者应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若未申请续期或申请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二、土地使用权能不能继承
土地使用权能否继承需分情况。对于国有土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其使用权在权利人去世后可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其中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但因地上房屋可继承,根据“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可通过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和草地等,若承包户部分成员死亡,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不发生继承;若承包户整户消亡,土地由村集体收回。以招标等其他方式承包的,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三、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可以分别出让吗
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不能分别出让。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即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的所有权应同时转让、抵押等。
当转让建筑物所有权时,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一并处分;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所有权也应一并转让。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等划拨土地上的建筑物转让时,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后,可先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补缴出让金,这种情况下看似土地和建筑物处分有先后,但最终仍遵循房地一体。所以通常二者不能分别出让。
当我们探讨土地使用权年限结束后怎么办这个问题时,其实有多种应对方式。一般来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需根据法律规定办理,可能要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你是否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结束后的相关事宜感到迷茫呢?若对续期手续、房屋归属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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