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征地如何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7-26
浏览10w+
杜强吉律师
杜强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964人
专家导读 《土地法修正草案》,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ArticleTitle}

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很多家庭都喜欢使用土地建设自己的住房,也就是所谓的宅基地。实际上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而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那么宅基地征地之后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以下为律图小编为您整理的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ArticleTitle}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ArticleTitle}

由此可见,各地规定的补偿安置具体标准和补偿程序是有所不同的,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宅基地补偿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律图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宅基地征地如何补偿?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1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5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2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5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1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27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5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5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0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3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2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3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6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0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宅基地·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镇江178****794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2****582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6****151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宅基地征地如何补偿
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标准没有固定的数值,因为征收宅基地的补偿方案都是地方政府规定的,不过《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补偿政策要尊重村民的意愿,村民愿意的可以重新给村民安排宅基地建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征收怎样
1、农村的宅基地被征用一般会分成两种形式补偿,一是货币补偿,也就是根据当地的地价等情况来照价赔偿;另一种则是给与一定的安置费用,在其他规划区内重新划一块宅基地或者安置小区内的安置房的置换补偿。 2、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要根据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来决定,而且如果宅基地上建有的房屋一样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一般宅基地补偿和宅基地上的房屋补偿是分开的。
28浏览 2024-09-18
农村宅基地征地多少钱一亩?
农村宅基地征地大概就是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一亩,根据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当中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应当是按照公平的合理的原则来进行补偿的。农村宅基地征地多少钱一亩,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征收怎样
1、农村的宅基地被征用一般会分成两种形式补偿,一是货币补偿,也就是根据当地的地价等情况来照价赔偿;另一种则是给与一定的安置费用,在其他规划区内重新划一块宅基地或者安置小区内的安置房的置换补偿。 2、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要根据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来决定,而且如果宅基地上建有的房屋一样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一般宅基地补偿和宅基地上的房屋补偿是分开的。
16浏览 2024-09-11
征收农村宅基地怎么补偿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10w+浏览
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1、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2、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3、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3浏览 2024-10-12
农村宅基地征用补偿标准
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来进行计算。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农村草房一平米补偿1900元;农村砖瓦房一平米补偿2400元;农村砖砼结构房屋一平米补偿2800元。农村房屋附属物补偿:一般是按照等价方式进行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10w+浏览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方案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7浏览 2024-05-27
农村宅基地的特征是什么?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10w+浏览
征收农村宅基地如何补偿
征收农村宅基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23浏览 2024-05-06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
[律师回复] 按照《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偿:<br/>第三章 拆迁补偿和安置<br/>第十三条 <br/>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br/>第十四条 <br/>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br/>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br/>第十五条 <br/>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br/>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安置,也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情况安置。<br/>其他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br/>第十六条 <br/>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安置房屋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取得用地和规划许可。<br/>第十七条 <br/>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拆迁宅基地上房屋,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另行审批宅基地由被拆迁人自建房屋,并对被拆除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br/>其他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执行。<br/>第十八条 <br/>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br/>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br/>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br/>第十九条 <br/>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br/>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br/>本办法施行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拆迁房屋时不予认定。<br/>第二十条 <br/>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br/>第二十一条 <br/>占地拆迁宅基地以外房屋的补偿,参照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br/>第二十二条 <br/>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其中,征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br/>第二十三条 <br/>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br/>第二十四条 <br/>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br/>第四章 法律责任<br/>第二十五条 <br/>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市或者区、县国土房管局责令停止拆迁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br/>第二十六条 <br/>市和区、县国土房管局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42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住房保障 > 宅基地 > 农村宅基地征地如何补偿?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52****8340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80****484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1****5218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