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企业资产重组流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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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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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改制与设立:拟定改制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2、尽职调查与辅导: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3)申请文件的申报。
上市企业资产重组流程是什么?

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资产重组的问题。资产重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事,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否则可能引起资产重组纠纷。下面,律图小编为您整理上市企业资产重组流程的内容。

资产重组的一般程序

第一阶段 买壳上市

目标选择

明确并购的意图与条件,草拟并购战略

寻找、选择、考察目标公司

评估与判断

全面评估分析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制定重组计划及工作时间表

设计股权转让方式,选择并购手段和工具

评估目标公司价值,确定购并价格

设计付款方式,寻求最佳的现金流和财务管理方案

沟通:与目标公司股东和管理层接洽,沟通重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谈判与签约:制定谈判策略,安排与目标公司相关股东谈判,使重组方获得最有利的金融和非金融的安排。

资金安排:为后续的重组设计融资方案,必要时协助安排融资渠道。

申报与审批:起草相应的和必要的一系列法律文件,办理报批和信息披露事宜。

第二阶段 资产置换及企业重建

宣传与公关:

对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 部门以及目标公司股东和管理层开展公关活动,力图使资产重组早日成功。

制定全面的宣传与公共关系方案,在大众媒体和专业媒体上为重组方及其资本运作进行宣传。

市场维护:设计方案,维护目标公司二级市场。

现金流战略:制定收购、注资阶段整体现金流方案,以利用有限的现金实现尽可能多的战略目标为重组后的配股、增发等融资作准备。

董事会重组

改组目标公司董事会,取得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制定反并购方案,巩固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注资与投资

向目标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实现资产变现。

向公司战略发展领域投资,实现公司的战略扩张。

企业资产重组涉及的具体细节和法律规定比较多,稍不留意可能引起资产纠纷。以上是小编为你编辑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资产重组过程中你还想要了解资产重组的其他相关知识,详情请咨询律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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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流程是怎样的呢
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2、提出可行性报告形成决议。3、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职工的意见。4、达成兼并意向性议。5、提供优惠政策的,提出审查意见。6、对兼并作出决定。7、特殊行业的兼并的审批。8、签署兼并协议。9、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10、进行验收,完成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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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并购企业重组流程是什么?
海外并购企业重组流程是:1、确定并购战略。需要明确并购目的、确定并购路线等。2、获取相关的企业信息,建立内部并购团队并寻找财务顾问。3、进行对并购企业的初步调查,确定最终的并购目标。4、与目标企业草签合作意向书,确定相关的内容。5、进行资产评估及相关资料收集。6、制订并购方案与重组方案。7、并购谈判及签约,由并购工作组制订资产交接方案,并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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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br/>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br/>(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br/>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br/>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为保证审核人员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br/>(二)、审核程序<br/>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br/>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br/>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br/>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br/>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br/>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br/>二、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br/>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br/>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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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浏览 2024-10-21
企业兼并重组的一般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br/>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br/>2、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br/>3、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br/>4、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br/>5、需要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应由地方政府提出审查意见;<br/>6、同级人民政府或授权能代表兼并企业双方出资者的机构部门对兼并作出决定;<br/>7、对涉及特殊行业的兼并,对大中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的兼并以及省属企业的兼并,应分别由地方政府省属企业的主管部门报省经贸委会同银行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涉及上市公司的兼并重组还应征求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其他国有小型及国有控股小型企业兼并重组的审批由各市(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授权部门审批;<br/>8、兼并协议修改完成后,由企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兼并协议;<br/>9、按照兼并协议和审批文件等实施兼并,办理资产划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br/>10、由兼并双方的出资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各方认可后完成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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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受理② 初审审核人员从法律和财务两个角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撰写预审报告。③ 反馈专题会,反馈专题会主要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拟反馈意。④ 落实反馈意见⑤ 审核专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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