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是什么
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样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严重违规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被辞退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若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如劳动者严重违纪等,无需赔偿。
若属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工作10年,月工资8000元,赔偿金为8000×10×2=160000元。
若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等合法解除,应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同上。具体赔偿需依实际情况准确判断,建议提供更多细节以便精准分析。
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此为常见情形,体现对长期稳定劳动关系的保护。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针对特定改制情况作出规定。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此约束用人单位随意终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权益。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强调书面合同签订的重要性。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是什么呢?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等情况,都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然而,实际操作中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比如在续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以降低劳动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这种情况又该如何认定?还有,工作年限的计算是否包含试用期等问题。若你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及相关细节仍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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