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一般为十五日,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以地域管辖为主。 地域管辖方面,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是为了方便劳动者维权,因为劳动合同履行地往往是劳动者实际工作地。 级别管辖上,目前法律未作统一规定,各地一般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不同级别仲裁委的管辖范围。通常,省、市、区(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受理不同规模、性质的劳动争议案件。
三、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
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主要有以下情形: 1.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如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等,不属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 2.超过仲裁申请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无正当理由超过此时效申请,仲裁委不予受理。 3.申请人主体不适格:如不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4.没有明确被申请人:必须明确指出侵害其权益或与之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否则不予受理。 5.仲裁申请材料不齐备:若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按规定补正,也可能不予受理。
在了解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是多久之后,我们还需知道这些时效规定背后的重要意义。比如,仲裁时效能促使劳动者及时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因拖延而增加维权难度。而诉讼时效则是保障司法程序公正、高效运行的重要环节。若在时效计算等方面遇到复杂情况,比如时效的中断、中止如何认定等问题,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形,为您详细解读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相关的各类法律要点,帮您清晰把握自身权益,妥善处理劳动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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