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16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932人
专家导读 1、发布征地公告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程序

(一)报批前程序

1、征地告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现状调查及确认。《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规定: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 〔2004〕238号)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二)征地的审核和报批

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并进行审核。凡是征地材料齐全、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安置方案已经确认,市县人民政府已经出具说明材料的,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审批。须报国务院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国务院批准。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材料报送国土资源部审查。征地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国土资源部或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下发征地批准文件。

(三)批后实施程序

1、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经依法批准征地项目后,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征收土地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内容包括: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2、办理补偿登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定和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内容包括: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4、举行听证。为确保被征地农民权利的维护,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5、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后,公告期满当事人无异议或者根据有关要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完善后,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是实施征地、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依法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事宜,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费用及时足额地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没有足额支付到位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已经足额支付到位而被征地的农民拒绝交出土地的,征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有权责令限期交出土地。

(四)争议裁决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以上就是政府部门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程序的内容。共分为四个大部分,即征地拆迁前的报批、过程中的审核与报批、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实施以及最后争议裁决的补充,这些程序环环相扣最大化保证征地拆迁的合理化与合法化,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严格遵守这些流程,保障当事人的利益。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资阳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1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4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2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1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1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2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7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3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4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5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5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7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2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4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0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土地征收·推荐文章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52****178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78****392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1****706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