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一般保证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怎么办
一般保证人无力偿还债务,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债权人应先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才由一般保证人担责。若保证人确实无力偿还,债权人可与保证人达成分期偿还协议,让其按约定期限还款。
若保证人有其他财产,如房产、车辆等,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些财产用于偿债。若保证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债权人可通过法院行使撤销权追回财产。若保证人为企业且资不抵债,债权人可申请其破产清算,参与破产财产分配以实现债权。
二、一般保证人可以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吗
一般情况下,若同一债务有多个一般保证人,且保证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按照约定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根据《民法典》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若保证人之间未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但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请求其他保证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若不存在上述情形,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通常只能向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其他保证人追偿。
三、一般保证人诉讼费由谁负担
一般保证中,诉讼费负担遵循败诉方承担原则。在一般保证纠纷案件中,若债权人胜诉,通常由作为被告的一般保证人承担诉讼费;若债权人败诉,则由债权人承担诉讼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会按照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调解结案的,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当面临一般保证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时,有多种应对途径。比如债权人可与债务人协商,看是否能达成新的还款计划,或者要求债务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同时,债权人也可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另外,若保证人有可执行财产而故意不履行偿债义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追加保证人的责任。你是否正在为一般保证人无力偿还债务而烦恼呢?要是对如何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采取何种法律措施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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