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证登记为儿子名字,一般视为父母对儿子的赠与,房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不能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若夫妻双方有证据证明当初登记在儿子名下并非赠与,比如存在借名买房的约定,且有书面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则可通过诉讼途径,请求法院确认房屋实际归属,再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若儿子未成年,父母作为监护人,应保护儿子财产权益,除为维护儿子利益外,不得处分其房产。
二、离婚时房产写公公名字如何处理
离婚时房产写公公名字,一般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直接分割。若双方婚后有出资参与购房,需区分出资性质。若为借款,夫妻可主张债权,要求公公返还出资款及相应利息。若为赠与,则通常无法要求返还。
若有证据证明虽登记在公公名下,但实际是夫妻购买并用于共同生活,且有借名买房协议等相关约定,可通过诉讼途径要求确认房屋实际归属,将房屋过户至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后再进行分割。不过,此类案件需充分证据支持,否则法院难以支持诉求。
三、离婚时房产约定不明该如何处理
离婚时房产约定不明,可按以下方式处理。若双方能就房产分割再次协商达成一致,按新协议分割。若无法协商,需区分不同情况: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仍归该方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购房出资、房屋登记、婚姻持续时间、双方对家庭贡献等因素确定分割方式。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法院会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时房产证是儿子名字咋办,其实需先厘清房产的真实归属。若系父母婚后共同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且无明确赠与子女个人的约定,可能被认定为家庭共同财产;若为一方婚前出资、或有书面赠与子女的证据,则属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实际中常因出资证明模糊、赠与约定缺失引发争议,比如是否能举证出资系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是否需返还出资款等问题,若你正面临此类房产分割争议,或需了解具体举证要点、法院裁判规则,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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