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拆迁安置房面积补偿按什么标准
拆迁安置房面积补偿标准通常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各地也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细则。
一般而言,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面积补偿可能有两种方式:一是产权调换,即提供与被拆迁房屋面积相当的安置房,若面积有差异,双方按市场价结算差价;二是货币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面积和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差异较大。有的按人口数量确定安置面积,有的按原房屋面积进行置换。
具体补偿标准需参考当地政府公布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可向当地拆迁部门咨询获取准确信息。
二、拆迁安置房屋算共同财产吗
拆迁安置房屋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拆迁安置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拆迁获得的补偿安置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被拆迁,以该房屋为基础获得的安置房,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通常是共同财产。
但若拆迁安置是基于一方婚前房屋拆迁,且拆迁政策明确是对一方个人的补偿安置,登记在该方名下,则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婚前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明确只针对其个人的安置利益,所获房屋就非共同财产。总之,关键看拆迁依据及安置来源与夫妻关系的关联。
三、拆迁安置房后悔了怎么办
首先要明确,拆迁安置房交易受多种因素影响。若已签订合同,一般需依约履行。
若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或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若存在合同无效情形,如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合同自始无效,双方应返还财产。
若只是单纯后悔不想履行合同,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比如合同条款、交易背景等。建议详细说明情况,以便更准确判断并提供针对性建议。
当我们关注拆迁安置房面积补偿按什么标准时,除了各地公示的基础补偿系数,还有两个关键细节易被忽略。安置房面积的具体计算维度,以及超出/不足约定面积的处理规则。比如,部分城市将公摊面积纳入补偿核算,但也有地区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若实际安置面积比约定多,超出部分是否需补差价、补多少,各地政策差异较大。如果您正面临拆迁安置,对本地具体计算细则、面积差处理等仍有疑问,别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精准解读政策,避免补偿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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