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案过程中,由于证据不足,未查明原因等,未能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就需要呈请案件延长报告书来增长办案期限。那么,办案期限遇到节假日可以顺延吗?下文是小编关于办案期限延长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办案期限遇到节假日可以顺延吗
1、办案期限指的是侦查人员必须在法定侦查羁押期限内审结案件。也指处分决定机关自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立案之日起至作出处分决定之日止所应遵守的期限。
2、一般规定处分决定机关的一般办案期限为6个月,即自批准立案之日起至作出处分决定之日止,在限定的6个月时间之内,处分决定机关应当予以结案。
3、节假日是中国的法定节日,办案期限遇到节假日理应顺延,一般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实际情况要以当地办案机构为准。
二、办案期限延长的补充说明
1、由于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复杂程度、难易情况各不相同,有的案件在6个月内能够如期结案,有的案件可能因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形,在6个月内不能如期结案,需要适当延长办案期限,以确保办案质量。
2、法律规定“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办案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①“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指的应是正常情况下最长的6个月期限加上延长的办案期限一共不得超过12个月,即延长的办案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②“案情复杂”,主要是指:
⑴ 涉及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案件;
⑵需要给予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领导人员和下一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撤职以上处分的案件;
⑶涉外或者涉港、澳、台的案件;
⑷涉及金额巨大或者社会影响大的案件。
③“其他特殊情形”,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⑴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案件;
⑵所办案件涉案人员多、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
⑶案件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问题需要报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⑷处分决定机关在调查处理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过程中会出现发现被调查人员有新的违法违纪事实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办案期限就不能仍按原办案期限计算,而应当从发现新的违法违纪事实之日起重新计算办案期限。
三、办案期限的相关法律
1、《行政监察法》第32条规定:“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2、这里所说的特殊原因是指案情复杂、重大,收集证据难度大,或者办案人员对如何定性、处理有重大分歧,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对于一般的调查案件,决不能以“特殊原因”为借口,拖延办案时限、不讲效率。正因为需要防止这种以“特殊原因”为借口而拖延办案时限的现象,《行政监察法》规定了延长办案时限的备案制度。
办案期限遇到节假日可以顺延吗?律图小编告诉您,是可以向后顺延的。然而,办案期限是不能无限制的延期的,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法律规定办案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这有效的时间内,办案民警会采取巡逻盘查、情报布控、调查取证等手段来积极破案,给群众一个交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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