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拆迁安置协议书能否做公证
拆迁安置协议书能做公证。根据《公证法》规定,合同是可以公证的事项。拆迁安置协议书属于合同范畴,对其进行公证是有法律依据的。
办理公证,可确保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法规,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在公证过程中,公证机构会审查协议主体是否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合法等。
当事人可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时需提供身份证、协议书等材料。经公证的拆迁安置协议书,其证据效力更强,在后续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可作为有力证据使用。
二、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吗
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它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从合同特征来看,拆迁安置协议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是在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拆迁人有给予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义务,被拆迁人有配合拆迁的义务。而且该协议受民事法律调整,若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依据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所以,拆迁安置协议具备合同的基本属性,属于合同范畴。
三、拆迁安置协议书可以继承吗
拆迁安置协议书一般不能直接继承,但因该协议产生的权益可以继承。
拆迁安置协议书是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就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宜达成的合同。它是一种合同关系,主体特定,通常不能像普通财产一样被继承。然而,协议中约定的权益,比如拆迁补偿款、安置房屋等财产性权益,属于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当被拆迁人去世后,这些权益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进行继承。继承人需依据法定继承顺序或遗嘱,办理相关手续以实现对这些权益的继承,比如变更安置房屋的产权登记等。
关于拆迁安置协议书能否做公证,除了明确其具备可公证的法律基础外,还有两个紧密关联的问题值得关注:一是公证后的协议书在证据效力上会更优先,能减少后续因协议内容产生纠纷时的举证难度;二是办理公证需准备哪些核心材料,比如拆迁方的主体资格证明、安置协议原件、双方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相关文件等,材料不全可能影响公证流程。如果您正面临拆迁安置公证的具体疑问,比如材料准备不全、对公证后的效力存疑,或想了解公证后纠纷的解决途径,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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