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竞业保密协议何时无效
竞业保密协议在以下情况无效:
1.主体不符:签订者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无效。
2.内容违法:条款违反法规强制规定,限制劳动者权利等,协议或条款无效。
3.显失公平:单位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劳动者责任且无合理补偿,劳动者可撤销,撤销后无效。
二、竞业保密协议违约金是啥
1.竞业保密协议违约金指协议中约定,一方违约时需向对方支付的赔偿。
2.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签协议,要求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入职竞争单位、不生产同类产品,且对商业秘密保密。违约则需支付违约金。
3.设违约金是为保护单位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补偿损失。数额双方协商,但不能过高,过高时违约方可请求降低。
三、竞业保密协议补偿金标准如何规定
竞业保密协议补偿金标准法律未作统一硬性规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实践中,补偿金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综合考虑劳动者原工资收入、竞业限制期限、范围、行业特点等因素。若用人单位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当我们关注竞业保密协议何时无效时,除了需明确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法定无效情形外,还需注意两个紧密相关的问题:其一,若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经劳动者催告后仍不履行,劳动者可主张解除竞业限制条款,此时协议中对应的竞业限制部分可能被认定无效;其二,即使协议部分无效,若劳动者掌握单位商业秘密,仍需遵守法定保密义务,但无需履行无效的竞业限制义务。如果您正面临竞业保密协议的效力认定、无效后的义务履行或经济补偿纠纷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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