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期满解除合同,首先需确认员工医疗期已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前,要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之后,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等费用,并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用人单位还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医疗期满解除合同有什么条件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其次,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需注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合规,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三、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赔多少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还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工作3年,那么经济补偿为3×5000=15000元。
当我们梳理医疗期满解除合同流程有哪些的时候,还需关注两个紧密关联的延伸问题:其一,并非所有医疗期满者都能直接解除,若劳动者属于“疑似职业病”“工伤”“女职工三期”等法定不得解除情形,流程会直接受阻;其二,解除后经济补偿的计算,是否需额外支付医疗补助费、具体标准如何对接当地最低工资或本人工资,这些细节常被忽略。若你正面临医疗期满解除的实际困扰,对不得解除情形的认定、经济补偿的准确计算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梳理清晰,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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