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超过六十周岁以上可以认定工伤吗
超过六十周岁一般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是否认定工伤需分情况。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可认定工伤。因为此时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受《工伤保险条例》等调整。
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再就业,与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工作中受伤不认定为工伤,但可按民事侵权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根据双方过错分担责任。
二、超过六十周岁能认定工伤吗
一般情况下,超过六十周岁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通常建立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但存在特殊情形:
其一,若超六十周岁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可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其二,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也可进行工伤认定。
三、超过六十周岁能否主张误工费
超过六十周岁一般能主张误工费。误工费是因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损失。我国法律并未将年龄作为主张误工费的限制条件。
即便超过六十周岁,只要受害人能证明其仍从事劳动工作,有实际收入,且因侵权行为导致收入减少,就有权主张误工费。实践中,需提供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雇主证明等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收入状况以及误工期间的收入损失。例如,一位65岁老人仍在某工厂工作,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期间工资停发,其就可凭借工厂的工作证明和工资流水等证据主张误工费。
关于超过六十周岁以上可以认定工伤吗,不少人误以为只要年满六十就绝对不能认定,但实际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核心在于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比如部分人员虽满六十,却未办理退休、未享受养老待遇,仍在原岗位工作的,部分地区可能认可劳动关系并支持工伤认定;若属于劳务关系,则无法走工伤路径,但可依据《民法典》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涉及赔偿项目计算、责任划分等细节。如果您对自身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劳务关系下的维权流程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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