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仲裁程序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仲裁程序主要如下:1.申请:申请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写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等。2.受理:仲裁委收到申请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申请人;不符合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委受理后,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4.开庭审理:仲裁委提前5日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同意中途退庭,申请人按撤回申请处理,被申请人可缺席裁决。5.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未达成的,及时作出裁决。6.裁决:仲裁庭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可延长15日。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二、劳动仲裁程序中可否提出反诉
劳动仲裁程序中可以提出反诉。劳动仲裁反诉指在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里,被申请人以原仲裁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与原仲裁请求有牵连的独立反请求。
提出反诉需满足一定条件,反诉请求应与原仲裁请求基于同一劳动关系或有法律上的牵连关系;需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且要有明确的反诉请求和事实理由。提出反诉后,仲裁委员会会对反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与原仲裁请求合并审理。这样能有效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劳动争议得到更全面、公正的解决。
三、劳动仲裁程序和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程序如下:
1.申请:申请人需在仲裁时效内(一般为一年)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写明当事人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等,并附上相关证据。
2.受理:仲裁委收到申请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会通知申请人,不受理则说明理由。
3.被申请人答辩:受理后,仲裁委在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需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
4.开庭审理:仲裁委提前5日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地点。当事人需按时参加,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按撤回申请处理;被申请人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缺席裁决。
5.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会先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
6.裁决:调解不成或一方反悔,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一般在受理后45日内结束,特殊情况可延长15日。
当我们梳理清楚劳动仲裁程序的内容有哪些后,两个现实问题往往更贴近劳动者的实际需求:一是申请仲裁的时效限制。权益受损后若超过1年未主张,可能丧失胜诉权,不少人因错过时效追讨无果;二是仲裁裁决生效后,若单位拒不履行赔偿、补缴社保等义务,该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两个问题都紧扣仲裁程序的落地,直接影响权益实现。如果遇到具体纠纷,比如不清楚自己的纠纷是否属仲裁范围,或想确认仲裁申请需准备哪些材料,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你理清流程、规避风险,让权益主张更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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