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发包人不给工程款怎么处理
发包人不给工程款,承包人可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通过书面函件、会议纪要等方式与发包人沟通协商,明确工程款金额、支付时间等,保留相关证据。若协商无果,承包人可发催款函,给予合理期限要求支付。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需注意应在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约定。若合同未约定仲裁,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承包人要提供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结算单等证据证明工程完成及欠款事实。胜诉后,若发包人不履行判决,承包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此外,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有优先受偿权。
二、发包人不给工程款怎么去解决
发包人不给工程款,承包人可按以下方式解决:首先协商解决,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就工程款支付时间、方式等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承包人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结算凭证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起诉或仲裁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等损失。在紧急情况下,为避免损失扩大,承包人可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发包人的银行账户或查封其其他财产。
三、发包人不给工程款如何解决
发包人不给工程款,承包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首先可与发包人协商,明确款项金额、支付时间等,签订还款协议。协商不成,可发催款函,保留好凭证以证明主张过权利。若仍未支付,承包人可按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申请仲裁,需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若未约定仲裁,可向法院起诉,准备好起诉状、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证据。起诉时还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发包人转移财产。判决生效后,若发包人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查询其财产并采取划拨、拍卖等措施保障权益。
当遇到发包人不给工程款怎么处理的问题时,除了常规的协商、发送催款函等方式,还有两个与工程款追讨紧密相关的关键问题容易被忽视。其一,工程欠款追讨中的证据留存。比如工程进度确认单、现场签证、结算协议等书面材料,是后续调解或诉讼的核心依据,若缺失可能导致维权被动;其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通常为6个月,自工程竣工或约定竣工之日起算),若错过期限则无法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如果您不确定手中的证据是否充分,或是对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存在疑问,别让工程欠款拖垮项目或影响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您梳理思路、精准维权。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