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没有成立是否能解除
合同没有成立不能解除。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已依法成立并生效。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若合同未成立,就不存在基于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也就无需解除。例如,甲乙双方仅就合同主要条款进行了磋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未完成签字等必要的成立要件,此时合同未成立,不存在可解除的对象。所以,只有当合同已经合法有效成立,才可能涉及解除合同的操作,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等情形。
二、合同没有成立时定金怎么处理
合同未成立时定金的处理需分情况。若因交付定金方原因致合同未成立,根据定金罚则,收受定金方可不返还定金。比如购房者因自身资金问题放弃购房,开发商可不退定金。若因收受定金方原因致合同未成立,收受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例如商家拒绝按约定供货,要双倍返还消费者定金。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成立,定金应返还给交付方。像因不可抗力致使交易无法达成,如地震使房屋无法交付,定金应退还。总之,定金处理遵循过错原则,依据导致合同未成立的责任归属来确定定金去向。
三、合同没有成立可以解除吗
合同未成立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已经依法成立且生效。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解除是对已生效合同效力的终止或消灭。
合同成立需当事人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当合同未成立,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尚未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需要解除的合同状态。若一方基于未成立的“合同”有损失,可根据缔约过失责任要求有过错的另一方赔偿。比如一方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只有已成立生效的合同,才涉及解除的问题。
合同没有成立是否能解除?除了明确这一核心问题的答案,实践中还涉及不少关联疑问需要厘清。比如,若一方因信赖合同成立而支出磋商成本、准备履约条件,合同未成立时是否可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又如,双方曾达成初步意向但未签正式合同,已交付的定金或预付款该如何处理?这些细节往往影响实际权益维护。如果您正面临合同未成立的纠纷,或是想提前规避此类风险,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法律边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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