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企业可以裁减哪些人员
企业在符合裁员条件时,可裁减以下人员:与本单位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期限较短者;与本单位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较短者。但企业不得裁减以下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企业可以裁哺乳期的员工吗
一般情况下,企业不可以裁减哺乳期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不能以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化、经济性裁员等理由辞退。
不过,若哺乳期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企业违法裁减哺乳期员工,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要求企业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三、企业可以裁孕妇吗
一般情况下,企业不可以裁孕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以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以及经济性裁员为由辞退孕妇。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孕妇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企业违法辞退孕妇,孕妇可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已无法继续履行,企业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
当我们了解企业可以裁减哪些人员之后,仍有不少关联细节需要留意:比如法律明确划定了“不得裁减”的特殊群体,像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等,这些群体受法律特殊保护;此外,企业裁减人员后,需依法向被裁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与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直接挂钩。如果您正面临企业裁员相关问题,比如不确定自身是否属于可裁减范围,或是对经济补偿计算存在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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