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无过错侵权责任人怎么判定
教授判刑后是否还是教授需分情况看。从学校层面,学校有权依据自身规定和教师管理办法,在教师被判刑后启动相应的处理程序,一般会对被判刑的教授给予开除等处分,若被开除,其教授身份会被取消。
从学术层面,教授头衔通常是基于学术成就等授予的。若判刑未影响其学术成就和地位相关的认定基础,理论上其学术意义上的教授身份不会因判刑直接丧失。不过,在实际中,判刑行为会对其声誉产生极大负面影响,可能导致行业内不再认可其教授身份。总体而言,判刑后教授身份大概率会因学校处理而丧失。
二、无过错侵权举证的责任应由谁来担
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法律基于特定政策考量,即便侵权人无过错,仍需对损害后果承担责任。比如环境污染责任,污染者需证明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等免责事由,否则就要担责。产品责任中,生产者、销售者若不能证明法定的免责情形,就要对产品造成的损害负责。这是因为在这类特殊侵权情形中,被侵权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知晓侵权人的行为细节及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由侵权人承担举证责任,有助于平衡双方利益,保障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侵权人更加谨慎地从事相关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秩序。
三、无过错侵权时举证责任该由谁承担
无过错侵权责任中,举证责任倒置,由侵权人承担举证责任。
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即使侵权人主观上没有过错,只要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需承担侵权责任。此时,被侵权人无需证明侵权人的过错,而侵权人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比如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中,污染者若主张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就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样规定旨在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平衡双方举证能力,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当我们探讨无过错侵权责任人怎么判定时,往往还会关联到其免责情形与不同场景下的适用边界。这些细节直接影响责任的最终认定。比如,无过错侵权并非绝对责任,若能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责任人可免除责任;又如产品责任中,生产者需举证产品投入流通时无缺陷,才能免责。此外,医疗损害、高度危险作业等不同领域,无过错侵权的判定标准也各有侧重。若您在具体纠纷中对无过错侵权的认定边界、免责证据收集,或自身是否符合此类责任情形存疑,别让模糊认知耽误维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结合您的实际情况给出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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