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财产分配前转移可能担刑责。根据法律规定,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无偿转让、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等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在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已具备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管理人也可请求撤销。
若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或其他人利益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破产财产分配执行如何进行
破产财产分配执行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由管理人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内容包括参加分配的债权人名单、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分配顺序、比例及实施方法等。方案需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债权人会议通过后,再报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经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分配方案。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受领财产,对附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的债权,应提存其分配额。对于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需提存,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归入破产财产。对于诉讼或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也应提存分配额,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同样归入破产财产。
三、破产财产分配未受领部分如何处理
对于破产财产分配时债权人未受领的部分,管理人会进行提存。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该部分财产将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若该分配为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同样提存其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提存的分配额将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债权人可领取提存额。
当我们关注破产财产分配前转移会担刑责吗这一问题时,需明确:若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明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仍转移财产,可能触犯《刑法》中的妨害清算罪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涉及生效法律文书)。除刑责外,管理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转移行为,追回被转移的财产;转移行为还可能导致债务人在破产清算中丧失部分优先受偿权利。若您正面临破产相关事务,不确定自身或他人的财产转移行为是否触发刑责,或需了解撤销权行使的具体条件、举证要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精准解析,避免潜在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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