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破产清算后若还不上债务,按规定处理。首先,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会对其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估价,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
法定清偿顺序为: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是职工工资等费用,再是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公司财产在按顺序清偿后,仍无法完全偿还普通破产债权,那么未清偿部分债务,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至此,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灭,债务关系终结。
二、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如何算
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如下:
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比如清算组费用、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等,应随时清偿。
其次是职工债权,包括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
然后是社保及欠税,即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最后是普通债权,如公司的其他债务。
同一顺序不足清偿的,按比例分配。例如,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剩100万,职工债权50万,社保及欠税30万,普通债权20万,那职工债权和社保及欠税都能足额清偿,普通债权只能得到20万中的一部分,按比例计算可获偿金额。
三、公司破产清算的财产如何分配
公司破产清算时,财产分配依以下顺序:
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为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及对债权人整体有益所产生的费用,需优先清偿。
然后是职工债权,涵盖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接着是社保费用和欠缴税款。
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同一顺序的清偿中,按比例分配财产。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比例分配。在清偿过程中,需严格依据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公平公正。例如,先确定各债权金额,再依顺序及比例计算各债权人可获清偿的数额,从而完成破产财产的分配。
当遇到公司破产清算后还不上债务咋处理的问题时,不少人会纠结剩余债务是否真的无法追偿,以及股东等主体是否还需担责。一方面,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若公司资产已按法定顺序(如职工债权、税款、普通债权等)足额清偿完毕,剩余未偿债务通常不再由公司承担;但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在清算中隐匿财产、违规处置资产等情形,债权人可依法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另一方面,若债权人对清算组的清偿方案有异议,也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核或诉讼。要是您对破产债务豁免的具体条件、股东责任认定,或是自身作为债权人/股东的权益保障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精准解答,规避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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