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破产清算时,债务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由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并开展清算工作,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评估。然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第一顺序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为全体债权人利益在破产程序中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第二顺序是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等。第三顺序是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则按照比例分配。当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务依法免除。债权人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以保障自身权益。
二、破产清算了会撤诉吗
破产清算与撤诉并无必然联系。若破产企业作为原告,在破产清算中,管理人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后,有权决定是否继续诉讼。若继续诉讼对破产财产分配有益,可继续;若诉讼无实际意义或会增加成本,管理人可决定撤诉。
若破产企业是被告,诉讼一般不会因破产清算而自动撤诉。债权人可申报债权,通过破产程序主张权利,诉讼通常会继续进行,以确定债权债务关系。总之,破产清算时是否撤诉取决于具体案件情况和管理人决策。
三、破产清算了怎么追债
当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债权人追债需按法定程序进行。首先,要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若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其次,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对债权表记载有异议的,可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若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或法院裁定后执行,债权人按法定清偿顺序获得清偿,顺序依次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社保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当我们聚焦“破产清算了债务怎么办”时,除了关注债务清偿的基本流程,还需明确几个关键细节。比如破产财产不足以覆盖全部债务时,清偿顺序是优先职工工资、社保,还是税款?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未清偿部分是否会由其承担?另外,破产程序终结后,剩余未偿债务是否就彻底无需偿还?这些问题常让当事人陷入困惑。如果您正面临企业或个人破产相关的债务难题,对清偿顺序、担保人责任、未偿债务后续处理等仍有疑问,别错过专业指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为您梳理清晰解决方案。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