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因过错方行为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如为第三者支出的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会综合考虑过错程度、侵害手段、所造成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
无过错方需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若不起诉离婚仅要求赔偿,法院不予受理。同时,需提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如租房合同、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
二、有配偶非法同居取证怎么办
取证有配偶者非法同居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收集书证:如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书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其中涉及同居相关内容的可作为证据。
2.获取视听资料:可通过合法方式,如在公共区域拍摄出轨方与第三者共同进出居住场所、有亲密行为的照片、视频;或是偷录能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录音。
3.证人证言:了解情况的邻居、物业人员等的证言也有证明力,可申请他们出庭作证。
4.查看居住证据:收集他们共同居住房屋的租赁合同、水电缴费记录等,证明他们有共同居住的事实。
需注意,取证过程要合法,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具法律效力。
三、有配偶非法同居怎么认定
有配偶者非法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认定要点如下:
主体条件:一方或双方已有合法婚姻关系,这是构成此情形的前提。
行为特征: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且不构成事实婚姻,即未以夫妻名义对外相称和共同生活。
时间要求:需达到持续、稳定的状态。司法实践中,一般连续共同居住达3个月以上,可认定为持续、稳定。
有配偶者非法同居是违反《民法典》中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行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据此主张损害赔偿。
当探讨“有配偶非法同居怎么赔偿”时,除了核心的损害赔偿问题,实践中还需关注两个关键关联点。一是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主张赔偿的举证难点(比如需证明持续稳定的同居事实,常见证据包括租房合同、证人证言、亲密照片等),二是同居期间双方财产的分割规则(并非直接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多按一般共有处理,需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投入)。不少当事人误以为只要证明同居就能获赔,但实际需满足“以夫妻名义或持续稳定同居”等法定情形,赔偿金额也与过错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相关。若您正面临此类纠纷,对举证方法、赔偿计算或财产分割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您梳理细节、明确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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