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医院在哪些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
医院在以下常见情况承担连带责任:
1.医疗产品致害:若医院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或输入不合格血液,与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对患者损害承担连带责任。比如患者因医院使用的某批次有问题的心脏支架出现健康问题,医院和支架生产者需共同担责。
2.与其他医疗机构合作:在联合治疗等合作医疗服务中,若多家医疗机构存在共同过错导致患者损害,应承担连带责任。例如两家医院共同为患者手术,因双方术前沟通失误等共同过错造成患者伤害。
3.人员借用或派遣:当医院借用或接受派遣医护人员,若在医疗活动中因双方管理不善导致患者受损,医院和相关派遣、出借单位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二、医院在哪些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
依据《民法典》,医院在以下情形适用过错推定: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循相关规范,若有违反,可推定其有过错。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是医疗纠纷处理的关键证据,医院隐匿或拒绝提供,可能掩盖自身诊疗失误,此时推定其存在过错。
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判断医疗行为至关重要,医院有不当处理病历资料的行为,应承担过错推定后果。在此情况下,患者无需承担证明医院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由医院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院在哪些情况需界定连带责任
医院在以下常见情况需界定连带责任:
1.医疗联合体或合作关系:当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存在合作、联合等关系,若在合作医疗服务中,因共同过错导致患者损害,合作各方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联合开展手术,因双方医护人员配合失误造成患者伤害。
2.雇佣或委托关系:医院雇佣的外部专家、委托的检验机构等,若其行为与医院的医疗行为相结合导致患者损害,且存在过错,医院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委托的检验机构提供错误报告,医院据此错误诊疗。
3.医疗产品缺陷:若医院与医疗产品提供者共同导致患者因产品缺陷受损,如医院和医疗器械生产商共同过错致使器械故障伤害患者,二者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当我们探讨“医院在哪些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时,除了常见的共同诊疗、委托诊疗等场景,还涉及两个患者常困惑的延伸问题:一是医疗产品缺陷引发的连带。若医院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且未尽审查义务,需与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多家医院共同过错下的责任划分。比如转诊后多家医院均有失误,连带责任中各医院的赔偿比例如何确定?很多患者遭遇医疗纠纷时,因不懂连带责任的具体适用及后续索赔流程,常错过维权最佳时机。毕竟医疗纠纷需结合医学与法律双重判断,自行处理易疏漏关键细节。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帮您理清医院连带责任的适用场景,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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