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产权归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若安置对象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符合安置条件的成员,在满足相关规定后,安置房产权归该安置对象。
若房屋是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安置且共同出资建设等,通常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由家庭成员按一定方式共有,可能是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在办理产权登记时,会依据拆迁安置协议、相关审批文件等资料确定产权人。若存在产权纠纷,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依法判定安置房的产权归属。
离婚后在集体土地拆迁赔偿中是否有份,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拆迁赔偿是按户籍人口计算,且离婚后当事人户籍仍在被拆迁集体,通常可获得相应赔偿份额。若按被拆迁房屋面积赔偿,要看当事人对被拆迁房屋是否有产权。如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未作分割,当事人可主张分割拆迁赔偿款;若已明确分割,仅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则无赔偿份额。此外,集体成员资格认定也很关键,若离婚后仍具备集体成员资格,可参与分配集体土地相关权益的赔偿。
三、集体土地拆迁时非本地村民如何获得补偿
非本地村民在集体土地拆迁时能否获得补偿及补偿方式,需分情况来看。
若在集体土地上合法拥有房屋,如通过继承等方式取得,依据“地随房走”原则,房屋拆迁时可获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通常参照当地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按重置成本法等评估确定。
若曾与村集体签订合法土地流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拆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一般归其所有。附着物补偿按其实际价值评估,青苗补偿按当季作物产值确定。
但如果没有合法产权或合同依据,仅是擅自使用集体土地建房等情况,通常难以获得补偿。所以,非本地村民要确认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必要时可与拆迁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权。
关于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产权归谁,除了明确产权归属的核心问题,还有几个关联要点常被忽视:这类安置房通常需满足当地规定的年限(如5年)才能办理正式产权登记,登记主体多为原集体土地使用权人或安置协议约定的权利人;部分地区对安置房上市交易有严格限制,若涉及转让、继承等产权变动,需符合当地政策要求,否则可能无法完成过户。如果您对安置房产权登记流程、交易限制条件,或是自身遇到的产权归属争议仍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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