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房子赠与后,欠款该由谁来承担
首先需明确,房屋赠与一般是无偿行为。若赠与前房屋存在欠款,通常遵循“债务随财产转移”原则。
在房屋赠与后,若该欠款是与房屋相关的抵押债务等,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房产时,可能就需承担相应债务。比如,房屋因抵押产生欠款,赠与完成后,受赠人可能要在房产价值范围内承担该抵押债务。
但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由赠与人承担欠款,那么依约应由赠与人负责。或者赠与人故意隐瞒房屋欠款情况,受赠人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撤销赠与合同,此时欠款承担也会有变化。总之,具体由谁承担欠款,要看赠与合同约定、欠款性质及是否存在隐瞒等情形,需综合判断。
二、房子赠与后是否还能被继承
房子赠与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被继承。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房屋所有权自办理过户登记时转移给受赠人。此时,该房屋不属于赠与人的遗产范围,不能再按照继承程序由赠与人的继承人继承。
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可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赠与。若赠与被撤销,房屋恢复为赠与人财产,就有可能进入继承程序。
三、房子赠与后夫妻房产证如何处理
若房子赠与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赠与明确只归一方,属个人财产,办理过户时仅登记受赠方名字。若未明确只归一方,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办理房产证时,需先办理赠与公证,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双方携带身份证、赠与合同、公证书、原房产证等材料前往。若为共同财产,可登记夫妻双方名字,在不动产登记簿和房产证上注明共有情况,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按份共有需明确各自份额,共同共有则不区分份额。完成登记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核发新的房产证。
“房子赠与后,欠款该由谁来承担”这一问题,还需结合具体情形细化:若赠与前房屋已存在未结清的欠款(如房贷、抵押债务),且赠与合同未明确约定由受赠人承担,通常仍由原产权人履行还款义务;若受赠人接受赠与后,因房屋产生新的欠款(如物业费、装修贷),则需看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责任主体。此外,若双方曾口头约定欠款承担但无书面凭证,后续纠纷如何举证?如果您对房子赠与后欠款的具体划分、合同条款效力,或是遇到类似纠纷不知如何维权,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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