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仲裁发生效力的时间怎么算
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对于国内仲裁裁决,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应当自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2年内提出;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对于涉外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从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若要使仲裁裁决提前生效,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等。
二、仲裁裁决何时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确定的义务,不得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当事人对裁决有异议,可依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或在对方申请执行时,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但裁决生效状态不因异议程序启动而当然中止,除非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三、仲裁裁决能否申请撤销
仲裁裁决可以申请撤销。依据《仲裁法》,当事人若能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没有仲裁协议;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法院经审查核实,若有上述情形之一,应裁定撤销;若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也应裁定撤销。
当我们探讨仲裁发生效力的时间怎么算时,其实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另外一些重要问题。比如仲裁生效后一方不履行裁决该怎么办,此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助司法力量保障自身权益。再者,仲裁效力的范围也值得关注,它不仅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有约束力,在某些情况下对第三人也可能产生影响。如果您在仲裁效力的时间计算、执行以及效力范围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遇到了相关难题,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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