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提供劳务死亡能否按人身损害赔偿
提供劳务死亡能按人身损害赔偿。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若是因工死亡,属于劳动关系的,还可按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处理。赔偿项目通常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二、提供劳务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提供劳务者因劳务死亡,赔偿涉及多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接受劳务一方应承担侵权责任。
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此外,还可能有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具体赔偿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提供劳务死亡谁承担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死亡,责任承担依具体情形而定。根据《民法典》,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若提供劳务一方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损害,可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可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若是因劳务使自身疾病发作死亡,要考量接受劳务方有无过错,如安排工作强度是否合理等,按过错比例担责;无过错可能基于公平原则给予一定补偿。若是提供劳务者在工作中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接受劳务方是法人等组织,符合工伤情形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关于提供劳务死亡能否按人身损害赔偿,实际需结合具体事实判断。若死亡是因雇主侵权(如未提供安全防护设备、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导致,通常可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若属劳务活动中的意外(无外部侵权),则需看劳务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责任边界。实践中,当事人常困惑的还有:此类案件中,死亡赔偿金与劳务合同约定的补偿是否可同时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如年龄、户籍性质)如何确定?这些细节直接影响最终获赔金额,很多人因不了解而错失最优维权方案。如果您正遭遇此类纠纷,对提供劳务死亡能否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的具体核算、责任方的认定等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逐一解答,帮您高效维权。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