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双倍工资中,一倍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另一倍是惩罚性赔偿,实践中,司法机关倾向于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中超出正常劳动报酬的部分认定为惩罚性赔偿,适用一年仲裁时效。仲裁时效可能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等情形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双倍工资仲裁起始月时效是多久
双倍工资仲裁时效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规定,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情形中,仲裁时效起算有不同观点和处理方式。一种观点认为逐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每个月的双倍工资从次月起分别计算一年时效;另一种是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一年。 部分地区采用整体计算方式,即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应从该期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一年。劳动者应及时在时效内主张权益,避免因超时效丧失胜诉权。
三、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否自离职起算
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不一定自离职起算。根据法律规定,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按“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形,一是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即每月应得双倍工资会单独计算仲裁时效,从应支付该月双倍工资的次月开始起算;二是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双倍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证明书面通知劳动者拒签合同,从通知送达之日起算,否则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所以,双倍工资仲裁时效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自离职起算。
在探讨双倍工资仲裁的时效是多久这个问题时,我们明确了相关规定。但要注意,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还有一些细节需要进一步了解。比如,仲裁时效的起算点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界定。如果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效从劳动者入职满一年的次日起计算。而在时效期间内,如果存在一些中断或中止的情形,时效计算又会有所变化。若你对双倍工资仲裁时效的具体计算、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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