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无偿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判定
无偿借款合同即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其效力判定如下:合同成立:依据《民法典》,该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一般需有借款合意,如借条、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双方有借款的意思表示;同时要有款项交付事实,转账记录、收条等可作证明。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若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则生效。无效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利息约定:无偿借款即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贷款人主张支付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二、无偿借款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无偿借款合同即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情形如下:
1.借贷双方意思表示虚假。如双方通谋以借款合同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2.内容违法。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如贩毒、赌博等,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违背公序良俗。例如以违背伦理道德的借款条件订立合同。
4.主体不适格。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精神病人在无辨认能力时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如债权人和债务人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三、无偿借款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
无偿借款合同无效后,应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首先,借款人应返还借款本金,这是恢复原状的基本要求。若借款已用于购买物品等,能返还实物的返还实物;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
对于利息,因合同无效自始无法律约束力,一般不支持出借人主张利息。但如果借款人占用资金给出借人造成损失,如出借人因资金被占用错过其他投资机会产生损失,借款人应赔偿。双方按过错承担责任,若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活动仍出借,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若仅一方过错,过错方承担对方损失。
在探讨无偿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判定时,除了基本的判定要点,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当无偿借款合同判定为有效后,若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能否主张逾期利息呢?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之间的无偿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逾期利息主张可能受限,但在其他类型的无偿借款合同中,根据具体情况出借人有可能主张。另外,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变更情况,其效力又该如何重新判定。如果您对无偿借款合同效力判定后的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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