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权侵权责任承担主体需依具体情况判定。一般而言,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承担责任,若为单个主体独立侵权,侵权人自行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
若存在共同侵权,两个以上主体基于共同故意或过失实施侵权,这些主体承担连带责任,商标权人可要求任一侵权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已承担责任的侵权人可向其他侵权人追偿。
若涉及销售者,若其不知道所销售商品侵犯商标权且能证明商品合法来源,可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停止销售侵权商品;若明知或应知是侵权商品仍销售,则要承担侵权责任。
在商标许可使用中,被许可人超出许可范围使用商标致侵权,被许可人担责,许可人有过错的,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二、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怎么认定
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需考虑以下要点。首先,存在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等侵害他人商标权的行为。其次,要有损害事实发生,包括对商标权人财产与商誉的损害。再者,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即损害是由侵权行为直接导致。最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使用近似商标易导致混淆,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等情形,一般会被认定为侵权。需结合具体情况,依据商标法等相关规定判断。
三、商标权的侵权范围及责任承担者是谁
商标权侵权范围包括: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易导致混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行为。
关于责任承担者,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需担责。通常包括侵权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若生产者明知是侵权商标仍生产商品,销售者明知是侵权商品仍进行销售,都要承担相应责任。此外,若存在帮助侵权的情形,如提供仓储、运输等便利条件的人,在明知或应知是侵权行为时,也构成侵权需担责。权利人可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当我们厘清商标权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这一核心问题后,实践中还有不少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多人共同实施商标侵权行为,是否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是按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获利,还是法定赔偿限额),也常让权利人困惑。如果您遇到商标被侵权的情况,不仅想明确责任主体,还对连带责任认定、赔偿计算等细节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帮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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