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抵押人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依据《民法典》,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其次,有两种处理途径。一是选择产权调换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重新签订抵押协议。因为原抵押物因拆迁不复存在,新调换的房屋需重新明确抵押关系。
二是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拆迁人将补偿款支付给抵押人后,抵押人用该款项提前偿还债务;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将补偿款提存,待债务履行期届满再作处理。
若抵押双方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拆迁人应对被拆迁房屋办理证据保全,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二、拆迁抵押房屋抵押权人权益如何保障
拆迁抵押房屋时,可按以下方式保障抵押权人权益:
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重新设定抵押或清偿债务,使抵押关系终止,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未就重新设定抵押或清偿债务达成协议,拆迁人应按法定程序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证据保全,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此时,抵押权人对提存的补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若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人可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价值相当的财产作为担保,或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同时,抵押权人可密切关注拆迁进程,必要时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拆迁抵押房屋抵押权人权益如何维护
拆迁抵押房屋时,抵押权人可按以下方式维护权益。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就重新设定抵押物或清偿债务达成协议,拆迁人按协议对抵押房屋进行拆迁补偿安置。若无法达成协议,拆迁人应按法定程序对被拆迁房屋办理证据保全,再实施拆迁。对拆迁补偿款,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若抵押房屋拆迁采用产权调换方式,抵押权人可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抵押担保;若采用货币补偿,抵押权人可要求抵押人提前清偿债务,或向双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补偿款。若抵押人擅自处分拆迁补偿款致抵押权受损,抵押权人可要求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探讨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该如何处理时,除了了解一般的处理方式,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拆迁后抵押人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抵押权人是否有优先受偿权呢?答案是肯定的,抵押权人对此拆迁补偿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另外,如果抵押房屋拆除后重新安置了新的房屋,原有的抵押关系是否继续有效呢?通常情况下,原抵押关系会延续到新安置的房屋上。若你在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过程中,遇到处理流程、补偿款分配等方面的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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