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以短信形式的合同有效的吗
以短信形式订立的合同通常有效。合同订立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而书面形式涵盖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短信属于数据电文,满足书面形式要求。
不过,短信形式合同要有效,需满足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要注意保留短信记录等证据,以防后续纠纷时举证困难。
二、以短信形式的合同有效吗
以短信形式订立的合同一般有效。合同订立形式包括书面、口头等,而书面形式涵盖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也视为书面形式,短信符合条件,可认定为书面合同。
合同有效需具备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等要件。若短信合同内容能体现双方达成合意,满足上述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三、以短信形式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以短信形式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而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短信属于数据电文的一种,只要其能有形地表现合同内容且可随时查用,就符合书面形式要求。只要该短信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主体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就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关于以短信形式的合同有效的吗,除了明确其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可认定有效外,还有两个实际场景中常被忽略的问题:一是短信作为电子数据证据,需证明发送手机号与当事人身份的对应性(如实名认证记录)、内容的完整性(是否存在删减或篡改);二是若短信内容条款模糊(如未明确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双方易产生理解分歧,此时需结合上下文及交易习惯进一步认定。如果您正面临短信合同的效力争议、证据固定难题,或是后续履行中出现纠纷不知如何维权,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权利义务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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