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医疗过错从哪几方面进行认定和处理
医疗过错认定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医疗行为的违法性,即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二是医疗行为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三是损害后果,如患者出现身体损伤、功能障碍等;四是因果关系,即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
处理医疗过错,首先医患双方可协商解决,达成赔偿等相关协议。若协商不成,患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患者需举证证明存在医疗行为、损害后果及两者间的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则对医疗行为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法院会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判。
二、医疗过错认定有哪些法律标准
医疗过错认定的法律标准主要如下:
违反注意义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若违反该注意义务,如未详细询问病史、未进行必要检查等,可认定有过错。
违反告知义务:需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如需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应及时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向其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同意。未履行此义务造成损害的,认定为有过错。
存在违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三、医疗过错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医疗过错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患者需对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即证明医患关系和损害结果的存在。
医疗机构若主张不承担责任,应就法定免责事由举证。比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等情况。
对于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民法典》施行后不再完全由医疗机构承担。但在《民法典》第1222条规定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医疗机构需对自己无过错举证,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当探讨医疗过错从哪几方面进行认定和处理时,除了常见认定处理维度,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医疗过错认定后,患者能获得哪些赔偿,这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另外,若对医疗过错的鉴定结果有异议,又该如何处理,患者可申请再次鉴定等。医疗过错的认定和处理过程复杂且重要,关乎患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医疗过程中怀疑存在过错,或对认定处理的具体细节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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